发布时间:2023-04-20 05:46:52 | 中职招生信息网
招生专业:投资与理财,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 023-65635459。
3.按照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务工作。
4﹒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一)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三)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录满,考生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到其他专业,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不予录取。
(四)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 月31 日至4 月4 日。中职招生信息网
(五)考生在预录公示期间需办理拟录取确认手续(学校将会通过电话与拟录取学生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正式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对放弃录取资格空余的计划,学院将按照相同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类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