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2 01:54:44 | 中职招生信息网
专业名单: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铁道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交通运输、航海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
特色专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航海技术、物流管理。
单招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3-85530001。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专业名单: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煤层气抽采技术,安全技术管理,煤化工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地下工程与遂道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矿山机电,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控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矿山测量,矿山地质,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人物形象设计。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中职招生信息网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市招考委、市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务工作。
4﹒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