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5 09:49:44 | 中职招生信息网
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查询成绩
2015年4月10日,考生可在我院单招网上查询成绩。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13日上午9点-下午4点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出申请成绩复核。
(2)公布分数线
2015年4月10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我院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根据录取原则(详见本章程第五章),在学院单招网上公布分专业的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4月10日-4月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
学院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与大型企业联合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等措施,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基本实现了毕业生就业后“零过渡期”和紧缺专业学生上学“零缴费”。近几年,新生报到率超过90%,第一志愿填报率超过200%,毕业生“双证书”率97%以上,连续五年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在96%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达8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招生专业:投资与理财,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 023-65635459。
3.按照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中职招生信息网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务工作。
4﹒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