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5 10:54:21 | 中职招生信息网
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查询成绩中职招生信息网
2015年4月10日,考生可在我院单招网上查询成绩。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13日上午9点-下午4点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出申请成绩复核。
(2)公布分数线
2015年4月10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我院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根据录取原则(详见本章程第五章),在学院单招网上公布分专业的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4月10日-4月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
学院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与大型企业联合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等措施,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基本实现了毕业生就业后“零过渡期”和紧缺专业学生上学“零缴费”。近几年,新生报到率超过90%,第一志愿填报率超过200%,毕业生“双证书”率97%以上,连续五年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在96%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达8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专业名单:新能源应用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节能工程技术,节能工程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油气开采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工程管理,园林工程技术,汽车服务与管理,电子工艺与管理,微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高尔夫服务与管理。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63430555。
(三)按照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市招考委、市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务工作。
4﹒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